根据《龙川县老隆镇(县城)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起始年级招收插班生管理暂行办法》精神,结合老隆镇(县城)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实际,对今年秋季转入老隆镇(县城)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校受理时间

年8月25日至8月27日

二、转学条件

(一)老隆镇(县城)公办小学在有学位前提下,满足以下类型之一的,申请人可以申请转入老隆镇(县城)公办小学就读,转入学校根据以下条件的先后顺序安排。

A类:有老隆镇(县城)户籍,其父母或祖(外祖)父母持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区域内的房产证的;

B类:有老隆镇(县城)户籍,其父母或祖(外祖)父母在老隆(县城)居住(含居住祖辈的住房)且有合理居住证明的。

(二)转入县城初中的学生原则上安排在龙川县老隆镇附城学校。

三、办理程序

(一)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先到入学区域的学校咨询了解学位情况,在有学位情况下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《年秋季转入老隆镇(县城)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申请表》和《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》。

(二)转学申请需要提供学生的户籍、房产信息和学籍信息,外市转入我县就读的还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。

(三)学校组织工作人员核验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,将初审合格者的材料按《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》《年秋季转入老隆镇(县城)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申请表》、外市转入生核酸检测报告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顺序装订。

(四)学校保存好转学生相关材料,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登记造册,于8月28日前将《年秋季转入老隆镇(县城)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名册》发至教育股邮箱:jyj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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